《金融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以教学内容(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金融产品也得以丰富,相应的也产生了新的金融案件和金融纠纷,通过引入这些表现形态各异的新型案件,一方面使学生能养成主动关心经济时政的学习习
金融产品也得以丰富,相应的也产生了新的金融案件和金融纠纷,通过引入这些表现形态各异的新型案件,一方面使学生能养成主动关心经济时政的学习习惯,另一方面也使学生能了解当前前沿的金融行为。第三,适当补充与国际金融市场相关的案例。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逐渐与世界金融市场接轨,但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不够健全,金融监管还不够成熟,使得我国金融市场面对很大的压力和风险。通过适当引入与域外金融法以及跨国金融活动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对于相关机构跨越国境所可能引发的金融法律关系的关心。
金融法授课方式的改革建议
金融法教学过程中引入案例教学的方法。一般说来,大学的文科中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课题研究教学法等,教学的方式有启发式、列举式、情景式及对话式等。教学方法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只要运用得当,即能得到理想的教学效果。[]但凡提到法的教学,首选自然是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在20世纪20年代初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其借助于老师的精细规划及引导,以课堂教学目标及内容所需为依据,经过模仿或者再现实际情况存在的某个场景,通过具有典型的例子,让学生亲身融入场景之中,通过角色换位,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再进行交流并深入研究来完成学习过程,从而增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实践证明,对于法学教学来说,以对话式和情景式为主要教学方式的案例教学法确实能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但是,笔者所教授的是金融专业的学生,由于他们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一些法条的熟悉程度和针对案例的分析方法并没有达到能都自由阐述的水平。因此,类似于模拟法庭这样的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互动授课方式对于金融专业的学生并不适合。笔者在教学实践中,认为对于金融专业的学生来说,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在运用过程中应当有所选择。即一方面,坚持在讲授法律条文同时补充相关案例,另一方面,对于这些案例,并不要求学生直接针对案例进行讨论,教师可以利用启发式的方式完成案例教学,将案例教学法和讲授法相结合,加深学生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
定期组织校外专职律师开设相关课程,了解金融法规前沿内容。法律并不时一成不变的,它与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瞬息万变的金融环境、推陈出新的金融产品,由此产生的新的金融案件、金融纠纷,都要求金融法做出与时俱进的一些改变。理论的改变也要求教师在金融法的授课过程中作出相应的变化,即要关心新的金融政策的内容及实施效果,关注热点金融案件的发展。然而对于大学的教师来说,对于金融法律变化的感知是有限的。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定期组织金融法方面的专职律师通过网络视频或者到校开设讲座的方式,将最前沿最热点的金融案件以及由此产生的法规政策的出台及其内容,介绍给在校的学生,引导学生对于实时案例的关注和了解,并且通过与校外专职律师的交流,同步训练学生对案例分析思维的逻辑与表达能力。
金融业是经营金融产品的特殊行业,是联结国民经济各方面的纽带,在现代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近年来,金融业的国际化进程、金融创新和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对金融法教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当前的金融法教学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诸如教材内容的限制、理论和实践的不同步、教学方式未能发挥出最优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兴趣未能完全激发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得不依赖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依赖于教师、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对于金融专业的学生来说,因为课时和专业背景的限制,通过学习,未必能像法学专业的学生那样,对金融法的各项法律了如指掌,但是,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仍然应当尽可能地将专业化教育和通识教育相结合。即使得金融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金融法,能够锻炼严谨冷静的思维能力,能在今后从事金融相关行业的过程中,更加规范地运作、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强化职业道德。笔者认为,这也是金融专业学生学习金融法最主要的目的所在,也是金融法课程改革的主要指导思想。
文章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网址: http://www.xdjjxxzz.cn/qikandaodu/2020/0831/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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